陕西、山东等多地出台方案落实新能源价格机制,适时推行尖峰电价

文章摘要:  9 月 7 日消息 据财联社报道,近期,陕西、山东、甘肃、广西等地陆续出台方案落实新能源价格机制,明确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研究制定分时电价机制,适时推行尖峰电价等。

  9 月 7 日消息 据财联社报道,近期,陕西、山东、甘肃、广西等地陆续出台方案落实新能源价格机制,明确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研究制定分时电价机制,适时推行尖峰电价等。

  业内人士认为,推行分时电价机制和尖峰电价,有助于提高可再生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能源系统转型升级。同时,也将为新型储能等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安徽省此前出台了《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该方案再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 0.072 元。在电力紧缺时,一些电力用户可以减少用电,而另一些用户可以增加用电,按照相关补偿价格执行用电收费,从而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华东、华中、西南、南方 4 个区域电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 17 个省级电网负荷均创出了历史新高。其中,广东省用电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创造了近十年最高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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