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江社保基数

2015年镇江社保基数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32元,上限为14496元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4832元,下限为2432元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定补、协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口径:统一按2015年缴费基数下限2432元/月申报2015年度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语音朗读:

本站尊重版权,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若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及时处理。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