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规划的原则

储能规划的原则

(1)理想目标匹配原则

水力发电主要受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影响,储能方面需要重点关注跨季节储能系统或采用风光水互补方案。

风电波动性大,消纳匹配性较差,且存在连续数天大风或无风天气的情况,风储结合应用的关键在于通过合理的容量配置和适当的运行策略来抑制因波动性和间歇性引发的系统冲击配置10小时以上长时储能系统可相对有效应对风电波动性和间歇性问题。

光伏发电主要存在昼夜差异和短时波动,峰谷特性明显,发电输出与负荷匹配度较好,储能可实现定期充放,利用率相对较高。光伏电站应用储能技术可以实现平滑功率波动、削峰填谷、调频调压的功能,理论上需要配置4小时以上容量型储能系统,同时兼备平滑波动的功能。

(2)循序递进原则

上一个匹配原则是未来储能度电成本大幅下降后拟实现的理想目标,也是储能大规模发展后的情景。然而,目前的储能度电成本尚不足以支撑上述理想目标的完全实现。因此,中短期内(5~8年)可以根据储能系统发挥的不同功能价值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可接受的成本约束,按照备用型(离网黑启动)、功率型(平滑功率波动,调频)、能量型(平滑波动及不超过1小时的临时顶峰输出)、容量型(4小时以上的削峰填谷)的循序递进方式,逐步实现规模应用目标。

(3)集中共享原则

考虑到当不同地区光伏和风电联网叠加时,某种程度上存在功率及容量的概率互补,而且这种互补情况随着分布式新能源的增多会更加明显。因此可再生能源+储能应由分布式逐步过渡到集中式,尽可能遵循集中共享原则,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设备应用成本。

(4)并网质量主导原则

除了根据新能源特性和储能功能确定储能配置方案外,相关部门应对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质量提出要求。由可再生能源业主根据质量要求,结合储能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综合考虑,自行决定是否配置储能或配置多大规模的储能。

采用行政命令手段强制发电业主必须匹配多少容量的储能,这种方式并不可取,很容易造成储能系统性能指标弄虚作假的局面,不利于储能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会持续增加,储能系统的配置可以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及可再生能源并网带来的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性问题。目前储能成本较高、收益模式尚不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储能系统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的应用首先是解决波动性问题,未来成本下降后可进一步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间歇性问题。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的发展过程中,建议遵循上述四个基本原则,以避免盲目性和资源浪费,促进储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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